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指南》和《重庆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批校级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暨市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2、3),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中期检查的校级项目,学校按照2000元/项拨付项目资助经费,通过结题验收的校级项目,学校按照3000元/项拨付项目资助经费,通过结题验收的市级项目,学校按照5000元/项拨付项目资助经费,请学院加强资助经费使用管理,推动项目团队研究生按计划继续开展研究或推广成果应用。
二、延期中期检查的项目,项目组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参加2021年第二批中期检查。整改后仍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予以终止。同时该项目组成员将不能再申请新的校级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
三、未通过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的项目,予以终止。同时该项目组成员将不能再申请新的校级硕士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
特此通知